陈冠希,这个已不在娱乐圈的名字,却依旧是娱乐圈的敏感词,相对那些奋力博版面却屡屡失意的明星,陈冠希日常的一举一动都可以令媒体兴奋。经历了坎坷的复出之路,陈冠希说,自己也早已忘记《特警新人类》和《无间道》时期那个青涩的屌屌的自己了。如今的陈冠希,有一半算是商界人士。他自创的品牌CLOTTEE越做越大,跟其他品牌的合作也越来越多,有时候需要全世界到处飞。

曾经在大众眼中劣迹斑斑的陈冠希,凭借纪录片《触手可及》重回到大众视野,在纪录片中他的骄傲、疯狂、任性、还有担当,骨子里的不羁依旧,让大家看到一个真性情的陈冠希,粉丝也再次燃起对他的爱。明星经商能做到陈冠希这个规模的鲜有人在,他是如何从一个落魄艺人转型为一个成功商人?又是如何靠卖衣服收入千万美元的呢?

陈冠希这八年:戏份都被删干净

“很多人觉得我前几年已经死了,我还活着。”

“艳照门”过去八年了,这八年里,事件女主角们都以受害人的姿态宣告复出,有跑去电台怒骂的,也有在节目里哭诉“很受伤”的。而作为事件男主角,陈冠希有那么几年一直只出现在传闻中,传闻中他去了美国拍戏,传闻中他被暗杀了,多年后他不提旧事,但这些情绪依旧像迷魂香,穿插在他的报道里。

其实这八年,陈冠希根本没有停下过,只是复出路越来越艰难。2008年,去好莱坞发展的陈冠希出现在《蝙蝠侠·暗夜骑士》中,但仅仅一句台词镜头只有3秒钟,转移阵地发展失利。制片方说会增加他的戏份,但之后他跟《蝙蝠侠》就再也没有关系了。

2010年底,陈冠希出了一张专辑叫《Confusion》,这张专辑是他这几年里发行的唯一一张独立个体的唱片,歌词里几乎全是他对这个混淆世界的不满。

“我自己的故事不需要人家知道,我不需要,我不需要人家知道,我知道就行了。”陈冠希不断重复这简单的字眼。

靠买衣服找到成就感:我爸说我一定会失败

在没有戏演,不发唱片的日子里,“卖衣服”让他找到了成就感。就连父亲,都会主动打电话找他拿鞋。

与父亲关系破冰,也是这几年的事。

《探灵档案》里的探灵侦探陈博涵相信,“世界上只有一个地方有鬼,那就是在人的心里。”对于这个答案的正确与否,陈冠希并不能判断。但他想起小时候,跟妈妈和姐姐住在温哥华,陈冠希的父亲陈泽民没有陪在家人身边,一家人的生活也并不像后来那么富裕。直到14岁,陈冠希才知道父母早就离异了,他是家里最后一个知道这个消息的人。

年幼的陈冠希,带着对父亲的好奇,只身来到香港,决定随父亲一起生活,但父子俩的关系并没能像他期望的那样融洽。忙于事业的陈泽民,常用金钱来弥补不能陪伴儿子的愧疚,令正值青春期的陈冠希过上了混沌的日子。父子关系甚至在他出道后也没能好转,曾有报道指两人街头怒骂,各自风花雪月却相互不理会。

2008年艳照事件震惊全香港的时候,父亲陈泽民站出来为儿子说话,陈冠希坦承跟父亲的关系已经改善许多。至少,从经商的头脑来看,陈冠希完全继承了父亲的基因,尽管“卖衣服”这件事一开始并没得到父亲的支持,“刚开始的时候,他说我会失败,让我不要做。”

现在,“他(父亲)会打给我拿鞋子,我很开心”。所以陈冠希更觉得要信自己,“我家人说我一定会不好,但现在做了十年。前几年有很多人觉得我会消失,我还在,因为我相信自己,我没有放弃。”

经商年入千万美元

在决定“无限期退出香港娱乐圈”后,陈冠希移居美国,开始了自己从明星到老板的打拼之路,掸掉所有加诸在身的褒贬,默默地开始操盘自己的时尚生意,“在美国的时候我吸收了很多东西,我在这不是大牌,我不是明星,很多人都不知道我是谁,我一点都不介意,我都不当自己是明星。”我只是想赚点钱,哥们。”

陈冠希的生意,就是创立了一个潮流服饰品牌CLOT,公司创办于2003年6月,如今的CLOT已经从一个品牌发展成了业务更多样的集团,与做明星相比,经营潮牌店更让陈冠希觉得是在做自己。CLOT品牌服装是中国第一潮牌,在全球潮流品牌中占有一席之地,与设计师、不同品牌的跨界与合作算得上是CLOT的一大亮点,Nike, Levi’s, Evisu, Adidas等都曾与CLOT一道推出系列产品,而CLOT的店铺JUICE也成为了香港的旅游胜地。

陈冠希最早为此投入250万港币,这让他父亲很是不解。起初,陈冠希只是想把香港的潮流文化带到内地,2003年在香港开了第一家店后,11年来,在台北、上海、北京及长沙陆续开了分店。今年才进入北京。陈冠希坦言会用对待艺术的态度去做衣服,他所设计的衣服,都是艺术限量版,每款都不会超过75件,而且不会重印。陈冠希身边的工作人员评价他是一个非常精明的生意人。

在纪录片中,陈冠希说现在经营服饰品牌每年营收上千万美元。除了经营潮牌公司外,陈冠希还拥有一间娱乐公司CLOT MEDIA DIVISION。其实主要就是帮陈冠希等三位创始人出唱片,接商演。实际上,他可能从来没有离开过演艺圈。

他表示,“那些说我屁都不是,一事无成只是靠脸吃饭的人,等时候到了,他们就没话说了,因为事实就摆在眼前,人在做天在看。”

潮牌生意的秘诀:如何把生意做长久

要理解潮牌生意,我们要先搞清楚一件事情:那个总是被年轻人提及的“潮”到底是什么?通常的理解就是街头文化,滑板、地下音乐、死飞等等。在外人眼里,这也许是不务正业、不靠谱,但是在潮人的眼里,兴趣所及,皆是正业。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变现,做潮牌对于明星来说真的是一条商业捷径?

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做长久?

总的来说,港台的明星潮牌商品相对内地艺人潮牌来说口碑更好,但价格也更贵。不过也有网友吐槽说,这些潮牌只有看设计,质量其实很一般,根本不值这个价。艺人做生意有好有坏,好的就是你能节省一大笔宣传成本。自己宣传当然卖力得多。但是不好的是,艺人身份一开始会蒙蔽你,以为生意很好,但其实80%是粉丝。

蔡依林在2009年推出个人服装品牌“72变”,谢娜也曾经自创了一个服装品牌,但如今都已销声匿迹。

某艺人表示:“我相信大部分艺人都有或大或小的投资尝试,亏钱失败的也不在少数。可能最后1%成功的人回头一看,辛苦赚的钱,还不如出去唱一首歌、或剪个彩。”

陈冠希也知道那样简单利用名声的做法会来钱更快,但“那样我会不开心”,他在纪录片中这样说。“我希望有一天,能开到50到100家。”也许到那时,能够如他设想,“把一些国外的想法带回来,变成比较中国的产品。”

要做的长久,必须经常回过头审视自己,不被暂时的泡沫冲昏头,真正的深入市场了解受众的需求,就像陈冠希说的:“我做了十几年了,我不会放弃”。锲而不舍才能使企业真正的长寿。